职能说明:
会员大会:
(一)制定和修改章程;
(二)决定本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;
(三)制定和修改理事、常务理事、负责人产生办法,报党建工作机构备案;
(四)选举和罢免理事、监事;
(五)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;
(六)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
(七)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;
(八)决定本会名称变更事宜;
(九)决定终止事宜;
(十)决定其他重大事宜。
理事会:
(一)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;
(二)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、负责人;
根据会员大会的授权,在届中增补、罢免部分理事,最高不超过原理事总数的1/5;
(三)筹备召开会员大会,负责换届选举工作;
(四)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
(五)决定设立、变更和终止分支机构、部门;
(六)决定副秘书长、分支机构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人选;
(七)领导本会各分支机构和部门开展工作;
(八)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;
(九)审议年度财务预算、决算;
(十)制定重要的管理制度;
(十一)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监事会:
(一)列席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会议,并对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;
(二)对理事、常务理事、负责人履行本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,对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者会员大会决议的人员提出罢免建议;
(三)检查本会的财务报告,向会员大会报告监事会的工作和提出提案;
(四)对理事、常务理事、负责人、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会利益的行为,要求其及时予以纠正;
(五)向党建工作机构、行业管理部门、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、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;
(六)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。
常务理事会:
在理事会闭会期间,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第一、三、五、六、七、八、九、十、十一项的职权,对理事会负责。
会长:
(一)召集和主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;
(二)检查会员大会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;
(三)向会员大会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。
会长应每年向理事会进行述职。不能履行职责时,由其委托或常务理事会推选一名副会长代为履行职责。
会长秘书长联席会议:
联席会议为不定期会议。出席联席会议的人员为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。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工作的需要,听取秘书长作阶段性或临时性工作汇报,研究和决定本会重要的临时性工作。联席会议由会长或受会长委托的副会长、秘书长主持。
秘书长:
(一)协调各分支机构、部门开展工作;
(二)主持本会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;
(三)拟订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,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;
(四)拟订年度财务预算、决算报告,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;
(五)拟订内部管理制度,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。
(六)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分支机构、部门主要负责人,交常务理事会审定;
(七)决定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;
(八)处理其他日常事务。
秘书长办公会议:
秘书长办公会议为不定期会议。出席办公会议的人员为秘书长、副秘书长。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本会阶段性或临时性工作,研究决定本会工作人员的聘用或解聘,决定本会工作人员的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。
秘书处:
为协会的内设部门,在秘书长负责下办理协会日常事务:负责协会各类文件起草、签发;负责协会各类证件的变更、年审;编制和修订协会规章制度;整理并保管协会及会员的各类资料和档案;负责招聘、借调人员管理并保管员工档案;负责协会财务工作;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