禁止在饲料中人为添加三聚氰胺和饲料中三聚氰胺限量规定(2009年6月8日农业部公告第1218号) -九游会亚洲

微信公众号

关注微信公众号

禁止在饲料中人为添加三聚氰胺和饲料中三聚氰胺限量规定(2009年6月8日农业部公告第1218号)

时间:2009-06-08 | 来源:| 阅读:314

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

第1218号

  三聚氰胺是一种化工原料,广泛应用于塑料、涂料、粘合剂、食品包装材料生产。我部已明令禁止在饲料中人为添加三聚氰胺,对非法在饲料中添加三聚氰胺的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三聚氰胺污染源调查显示,三聚氰胺可能通过环境、饲料包装材料等途径进入到饲料中,但含量极低。大量动物验证试验及风险评估表明,饲料中三聚氰胺含量低于2.5mg/kg时,不会通过动物产品残留对食用者健康产生危害。为确保饲料产品质量安全,保证养殖动物及其产品安全,现将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限量值定为2.5mg/kg,高于2.5mg/kg的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一律不得销售。

  上述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
  特此公告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○九年六月八日

附件:禁止在饲料中人为添加三聚氰胺和饲料中三聚氰胺限量规定(2009年6月8日农业部公告第1218号).doc

上一条:停止缩二脲作为饲料添加剂生产和使用(2009年10月29日... 下一条:氟虫腈禁用公告(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1157号) 返回列表
  • 联系电话:028-85480432
  • 协会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29号
扫一扫,
关注微信公众号
九游会亚洲 copyright   2019 (), all rights reserve. 四川省饲料工业协会 九游会网址最新的版权所有
|

top

网站地图